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井喷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业务井喷,产业集群正在南沙迅速崛起


商务部办公厅2018年5月8日发通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

南沙崛起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产业集群

 

地处珠江三角洲地理几何中心的广州南沙自贸区,是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区,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中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近年来,在国家级新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双区”叠加的发展优势带动下,南沙经济保持快速发展势头。

 

自 2014 年起," 南沙金改 15 条 "、广东自贸区总体方案显示 " 支持在南沙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 "," 支持商业保理业务发展,探索适合商业保理发展的外汇管理模式 "。2018年7月以来,南沙又修改制定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的准入细则和扶持奖励政策,引导和集聚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在南沙设立公司,特别是国内知名的制造业龙头企业纷纷在南沙布局机构,如中国中铁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广州广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渤海一号租赁南沙SPV公司等。

 

截至2018年8月底,落户南沙的金融及类金融企业共4779家,比自贸区挂牌时增加了39倍。南沙融资租赁企业数量达800家,商业保理企业205家,租赁合同余额超过1800亿元,陆续实现全国首单跨境美元船舶租赁资产交易,广东自贸区首单资产包跨境转让、跨境租赁、保税进口租赁、离岸租赁、联合租赁、出口租赁等多项租赁创新业务模式,千亿元级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产业集群正在南沙迅速崛起。

南沙新风貌(图源:视觉中国)

 

南沙注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亮点

 

在市场准入方面的亮点主要体现在允许按一般公司设立流程设立项目子公司,且不设最低资本金限制;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不仅可以通过债权、股权等方式引入跨境外币资金,还可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金融机构引入跨境人民币资金;按照办法规定在南沙注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公司,实行认缴制,且不设前置审批;企业注册实行“一口受理”制,注册时间极大缩短;放开对风险资产规模的约束,企业融资倍数不受限制。

 

在自贸区先试先行方面亮点主要体现在开展内、外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统一管理体制改革;企业通过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允许统筹使用境内外资金;允许注册在南沙自贸区的项目公司以外币向国内其他自贸区的项目公司支付购买价款。

南沙自贸区块分布图(图源:百度)

 

南沙融资租赁相关补贴 

 

取得自贸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批文的南沙企业,可根据金融工作局的《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扶持办法实施细则》,获取以下相关补贴。

 

一、注册资本相关补贴

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800万元;5年内根据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情况,对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90%的奖励;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的,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80%的奖励。

 

二、房租相关补贴

按每月每平米最高50元的标准予以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人才引进相关补贴

对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20万元以上)的骨干人才,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40%比例给予特殊人才奖励。企业经营贡献奖中获得高管人才奖励。两项奖励总额最高为其个人经济贡献的100%。奖励金上不封顶,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四、融资相关补贴

注册在区内开展飞机租赁的单击类项目子公司,通过测算其对南沙经济的贡献程度,按融资飞机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给予补贴,其中经营性租赁平均每年按不高于租赁飞机合同金额的1.3%(含)给予补贴,融资性直租平均每年按不高于租赁飞机合同金额的1%(含)给予补贴,售后回租平均每年按不高于租赁飞机合同金额的0.1%(含)给予补贴,补贴资金按补贴年限确定,补贴年限根据租赁合同期限确定;注册在区内开展船舶租赁的单船类项目子公司,通过测算其对南沙经济的贡献程度,按租赁船舶实际交易合同金额给予补贴,其中经营性租赁平均每年按不高于租赁船舶合同金额的0.5%(含)给予补贴,融资性直租平均每年按不高于租赁船舶合同金额的0.6%(含)给予补贴,售后回租平均每年按不高于租赁船舶合同金额的0.1%(含)给予补贴,补贴资金补贴年限确定,补贴年限根据融资租赁合同期限确定;融资租赁企业购买区内企业生产的汽车开展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电池及充电柱租赁,按不高于合同额的1%(含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0万元。融资租赁企业在区内开展不动产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按不高于合同额的3%(含)给予奖励。

南沙地理优势(图源:百度)

 

五、设备购入相关补贴

南沙的融资租赁企业购入区内企业生产的设备的,按不高于合同的0.5%(含)给予融资租赁企业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500万元;购买新能源汽车、配套充电电池及充电柱租赁,按不高于合同额1%(含)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六、其他补贴

鼓励社会各类机构建设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根据我区融资租赁产业的需要及平台建设情况,每年评选优秀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奖励,每个平台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南沙商业保理相关补贴

 

 一、注册资本相关补贴

按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落户奖励,最高奖励800万元;5年内根据企业地方经济贡献情况,对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90%的奖励;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下的,给予企业地方经济贡献80%的奖励。

 

二、房租相关补贴

按每月每平米最高50元的标准予以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人才引进相关补贴

对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30万元以上(科研机构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20万元以上)的骨干人才,按照其个人经济贡献40%比例给予特殊人才奖励。企业经营贡献奖中获得高管人才奖励。两项奖励总额最高为其个人经济贡献的100%。奖励金上不封顶,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四、商业保理相关补贴

对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以上的商业保理企业,给予实缴注册资本0.3%的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兑现。自企业落户后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起5年内根据企业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情况进行评定,给予奖励。个人所得税部分不计入地方经济贡献考评。

 

(一)前3年,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地方经济贡献:1.低于200万元的,不予奖励;2.达到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的50%给予奖励;3.达到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的70%给予奖励;4.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的90%给予奖励。

 

(二)第4、5年,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地方经济贡献:1.低于200万元的,不予奖励;2.达到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最高30%给予奖励;3.达到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最高50%给予奖励;4.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对地方经济贡献最高70%给予奖励。

 

 企业当年获得的落户奖和经营贡献奖总计不得超过该企业上一年度的地方经济贡献。如有超额,超出部分并入次年一并奖励,合计奖励年限不超过5年。

 俯瞰南沙港货柜码头(图源: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