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自贸区注册

1993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至2005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广州市行政区划调整,新设立南沙区,将部分原属于番禺区的区域划入南沙区,为与原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分,称为“南沙新区”。2012年9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南沙新区成为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两江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和兰州新区之后的第六个国家新区,也是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提及的三个粤港澳合作平台之一,其余两个分别是珠海横琴和深圳前海。目前,南沙新区总面积为803平方公里,下辖共3个街道6个镇,分别为:南沙街道、龙穴街道、珠江街道、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榄核镇、大岗镇、东涌镇。南沙新区地处珠江出海口,是大珠江三角洲地理几何中心,距香港、澳门分别仅38海里和41海里,是珠江流域通向海洋的重要通道,也是连接珠江口两岸城市群的枢纽节点和我国南方重要的对外开放门户。



(二)南沙新区重要战略地位:
《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提出建设南沙新区等合作区域,作为加强与港澳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合作载体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将南沙新区打造成为服务内地、连接港澳的商业服务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和教育培训基地,建设临港产业配套服务合作区
是广东省实施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



(三)广东自贸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介绍:2014年12月12日,广东自贸区正式或国务院批准设立,总面积为116.2平方公里,由前海—蛇口工业区片区、南沙片区和横琴片区组成,其中,南沙片区面积为60平方公里,占广东自贸区总面积一半以上,共划分为七块,分别为:
海港区块(15平方公里,发展保税物流和加工制造业)包括:
海港区块一,龙穴岛作业区13平方公里,东至虎门水道,南至南沙港三期南延线,西至龙穴南水道,北至南沙港一期北延线(其中南沙保税港区港口区和物流区面积5.7平方公里)
海港区块二,沙仔岛作业区2平方公里
明珠湾起步区区块( 9平方公里,带动整个明珠湾起步区的发展)
东至环市大道,南至下横沥水道,西至灵山岛灵新大道及横沥岛凤凰大道,北至京珠高速,不包括蕉门河水道和上横沥水道水域
南沙枢纽区块(10平方公里,发展为交通枢纽)
东至龙穴南水道,南至深茂通道,西至灵新大道,北至三镇大道
庆盛枢纽区块(8平方公里,发展为交通枢纽,可能侧重发展健康产业)
东至小虎沥水道,南至广深港客运专线,西至京珠高速,北至沙湾水道
南沙湾区块(5平方公里)
东至虎门水道,南至蕉门水道,西至黄山鲁山界,北至虎门大桥,不包括大角山山体
蕉门河中心区区块(3平方公里,重点打造功能完善的城市综合服务中心)
东至金隆路,南至双山大道,西至凤凰大道,北至私言滘。
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10平方公里,发展保税物流和加工制造业)
东至龙穴南水道,南至万顷沙十一涌,西至灵新公路,北至万顷沙八涌(其中南沙保税港区加工区面积1.36平方公里)
具体图示如下: